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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实施细则(试行)
编辑:lzhx发布时间:2014年01月20日

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专业选择实施细则(试行)

厦大数学【2014】1号

第一条  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按数学大类方式培养本科生。学生在入学时不分专业,学习一至两年后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从“统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及“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选择一个专业和相应的专业方向。在有利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及尊重学生专业选择自主性的原则下,根据《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大类招生的学生选择专业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选择专业应坚持如下原则:

1. 坚持学生自主选择、院系引导和调控相结合原则。

2. 坚持满足学生个性发展要求与学科专业持续发展相结合原则。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  专业选择程序

1.统计专业

每年招收不超过30人。从大学二年级起分流。学院在一年级第三学期(短学期)发布通知,组织学生报名申请。录取的学生需从统计和精算选择一个专业方向,录取的基地班学生需退出基地班。录取统计学专业的学生不能享受基地班的优惠政策和经费支持,如保研指标大致为15%,即4-5个名额(以当年公布的为准)。

学院结合专业接收计划、申请人数等情况,按如下原则录取:

(1).学生自由申请。

(2).凡高考成绩排名位于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相关科类实际录取人数至少前20%(具体比例由学院确定,排名次序由招生办公室提供),且入学后所有课程平均GPA达到3.0或以上者,将被优先确认专业。

(3). 未满足第二条的申请者按以下课程的加权平均成绩依序从高向低录取:

  《数学分析》I,《数学分析》II,《高等代数》I,《高等代数》II,《解析几何》。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每年招收人数不限。从大学三年级起分流,在统计学专业除外的学生中录取。学院在二年级第三学期(短学期)发布通知,组织学生报名申请,依照学生志愿录取。录取的学生需从基础数学和应用数学选择一个专业方向。

3.信息与计算数学专业

每年招收人数不限。从大学三年级起分流,在统计学专业除外的学生中录取。学院在二年级第三学期(短学期)发布通知,组织学生报名申请,依照学生志愿录取。

第四条 经学院预确认专业的学生名单,经公示无疑义后报教务处进行相应的学籍处理。专业确认手续办理完毕后不能再次申请选择其他专业。

第五条 学院成立学生选择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生选择专业的组织实施。由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本科生的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系主任、辅导员、教学秘书及若干本科生导师组成。小组成员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学生选择专业应严格按规定办事,确保学生选择专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七条 其它未尽事项以当年度发布专业选择通知为准。

第八条 本条例从2013级本科生起实行,由数学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