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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snchen发布时间:2020年09月16日

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校级奖学金是指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组织评审的奖学金,旨在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学校下达我院本科生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1项,即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差额)1名。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

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附件)执行,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以绩点成绩排名入围候选人,结合综合表现推荐获奖名单。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参照《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附件)、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附件)。

二、评审对象和奖励标准

校级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差额):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本科生获奖名额为5名,除经济学院推荐名额为2名外,其他各学院推荐名额均为1名;延期毕业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能参评此项奖学金;2020级新生不参评

三、校级奖学金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五)参评校级奖学金(不含三大奖、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

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如下:

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指定专家鉴定)。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发明人(排名除指导教师外的最前者可视为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六)综合能力表现优秀。综合能力是指学生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科研创新、社会实践、道德风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的素质表现,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或实验技能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参加学术研究和科研活动等取得突出成果。

3.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出版学术专著。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5.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会、社会效益突出,或社会实践成果被有关部门、科研项目采用或在校级以上优秀成果评比中获奖。

7.经常在校内外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突出体现志愿精神。

8.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9.在各类文艺比赛或体育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参照《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海外学生奖学金暂行评审办法》(厦大学〔200839号)、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评审办法(2015年9月修订)。

四、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提交

(一)学生申报提交材料

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班学习委员邮箱,打包,主题标明为“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XXX”:

1)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附件)

2)校级奖学金汇总表(附件)

(3)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2、申请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提交材料(附件)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20209月19日下午17:00

请同学们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暂不提交,教秘统一打印);

2)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附件)(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2013 年版)》(厦大人[2013]101号)为准。

(二)奖学金评审要求

1.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附件);

2.候选名单须在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

3. 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接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

五、相关奖项的兼得问题

1本科生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2.本次校级奖学金与2020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优秀学生奖学金;

 

附件.rar


 

数学科学学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