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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编辑:陈李媛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1日

为规范培养环节,加强过程管理,保证培养质量,根据《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附件1)和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有关规定,现对2023年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对象

考核时间拟定于2023710-14日进行,具体分组安排将另行通知。参加考核对象包括2021级全体博士生和2020级未通过第一次考核的博士生。

二、组织工作

学院设立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监督中期考核的各个环节。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宋翀,三位系主任夏超、陈黄鑫、周达,及研究生秘书陈李媛。宋翀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李媛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秘书。

博士生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按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若干中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每个工作小组由至少3位相关研究方向的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教授职称的专家组成,设小组组长1人。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博士生中期考核采取书面考查和现场分组汇报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1.参加考核的博士生应于77日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到研究生秘书处:

1)中期考核表一份(附件2

2)博士期间成绩单一份

3)代表性成果证明

2. 现场汇报答辩由中期考核小组组织实施。中期考核小组根据专业将考核人员分为若干小组进行现场答辩,每个小组设至少3名考核专家和1名工作秘书。汇报答辩分为博士生个人陈述和专家问答两个环节;博士生应准备汇报PPT,答辩总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20分钟,专家问答10分钟;答辩结束后,考核小组专家根据博士生的汇报答辩表现进行现场打分。

3. 考核小组对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情况、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和研究计划可行性等进行综合考查并做出评价,并在《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博士生中期考核表》上签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中期考核结果,可做出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需进行整改或终止培养的建议,并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四、考核结果

1.所有博士生必须按时参加中期考核,且必须在政治思想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业务能力考核。政治思想考核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个等级。

2.学院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核工作小组专家的打分情况进行计分。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最终考核结果在学院内部共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3个等级,其中最终成绩在前15%的博士生评定为考核优秀,最终成绩在后15%的博士生评定为考核不合格;向学校报送的最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2个等级。

3.学位课程考试不及格且尚未补考通过者不能参加本轮中期考核,其中期考核第一轮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无故不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其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终止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

4.因公派出国留学无法参加现场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视频考核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并报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才可利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汇报答辩。

5.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应至少提前一周提交延期考核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并报学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后,方可延期进行,且必须在6个月内重新提交考核申请并完成中期考核。

6.对第一次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学院中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提出警告,并限期6-12个月整改。整改结束后,由博士生重新提交考核申请进行第二次中期考核。如果第二次中期考核仍不合格,将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并转为攻读硕士学位的硕士生或根据《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作退学处理。


附件:

1. 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docx

2. 数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表.docx

3.  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延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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