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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科学学院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办法
编辑:陈李媛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2日

根据《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2022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 士研究生简章》和《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2022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数学科学学院2022年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主要采用申请考核方式进行选拔。现将初试选拔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 申请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拥护“一国两制和基本法、拥护国家和平统一。

(四)身体健康。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含)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注: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两年以上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两项附加条件:①已修过 6 门及其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②提供 CET GMAT TOEFL IELTS GRE PETS 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

二、 初试考核程序

1. 考生提交考核材料:

考生在315日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数学科学学院报考邮箱:mathyjs@xmu.edu.cn,联系人:陈老师(86-05922580617)。

1)《2022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由“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生成);

2)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提供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提供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前一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获得相关证书,应提供应届在读证明。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两名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

5)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成绩单(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前一学习阶段的学位论文;

7)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8)攻读硕士期间的学习研究计划;

9其他能证明自身外语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的学术成果(如专利、学术论文等)、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

考生提交材料后须及时与报考院系联系确认查收情况,以免产生贻误。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考试资格审核:

学院工作人员于321前按照本年度招生简章公布的报考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者,终止考核程序。

3.专家组评审考核:

学院将成立专门评审小组,选任3-5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专任在职教师,于41日前对通过考试资格审核的考生围绕外语能力、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方面进行评审。

初试评审成绩不合格者(总分400分,<24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进入后续复试。

三、 监督与保障

1.我院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和学院举报、申诉,监督电话:学校0592-2186219,学院0592-2580698

2.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研究初审选拔、考核等各环节的具体要求,科学制定选拔办法、实施细则等。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与考核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切实维护考核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实行复议制度,确保信访和监督渠道畅通。对经调查属实的信访问题,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考核小组进行复议。

5.实行回避制度。凡利害关系人员报考本单位港澳台研究生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本单位本年度的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6.实行签订保密承诺书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及成员、考核专家、相关工作人员等必须签订招生工作保密承诺书。

7.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信息,并做好考生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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