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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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〇一一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8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4号)、《关于切实加强2011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号)、《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校一、二年级学生;

    2.转专业应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才,转专业前所修公共课程(政治理论课、思想品德课、外语课、计算机基础课等),以及与申请转入专业相同的课程绝大多数达到良好(70分)以上的;

    3.委培生、定向生(含师范生)、国防生应取得委培单位同意;

    4. 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专业;

    5. 外国语中学推荐的保送生(非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和科技竞赛获奖者)不得转至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6.未曾转过专业。

    二、转专业工作程序

    1.制定转专业计划

    48日前,各学院根据本学院教学资源情况,向教务处(漳州校区教务办)报送本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该计划表包括可接收转专业的专业名称、人数(如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低于10)、考试科目和其他要求等。411日前,教务处向学生公布各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2.学生申请

    411--422日,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自行上网,进入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报名模块,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打印系统生成的报名表,本人签字后交所在学院漳州校区教务人员(漳州校区院系办公室)。各学院要做好学生转专业的咨询工作。

    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批准后,各学院教学秘书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和申请审批表交漳州校区教务办。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漳州校区教务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xmutw@xmu.edu.cn,标题请写“**学院2011年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另一份学院保存。

    3.转专业考试

    当申请转入的学生数超出该专业拟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较多时,教务处将组织转专业考试,并按考试总成绩及每门课程成绩分数划线确定初选名单,转专业考试时间初定521日,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转专业考试科目共有两门,其中一门为《英语》,另一门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拟转入专业的学科要求,选择《高等数学》或《语文(含写作)》。各专业考试科目随转专业计划一起公布。

    4.转专业录取工作

    需考试的专业,教务处根据转专业考试成绩切线,确定入围名单;不需考试的专业,教务处根据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意见,直接确定入围名单。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学院召开会议,根据事先公布的本学院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人数,审核入围名单,经主管教学的院长签署审核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教务处召开处务会讨论通过,将转专业名单在教务处主页上进行公示。

    公示结束,报请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转专业学生名单。

    三、其他事宜

    计划表、申请审批表(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本科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和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表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漳州校区教务办下载。

    转专业学生的学籍管理按《在无线码18区视频未删减版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教〔200538号)执行。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根据2011年转专业工作进度的要求安排本次转专业的相关工作,并把本通知的精神向学生传达。

 

2011年转专业招收计划表